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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告!6月20日起,开展电动三轮车备案工作! 今日快看
来源:颍州发布  时间:2023-06-15 05: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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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阜城电动三轮车备案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三轮车管理,依据省市有关规定,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6月20日起在阜城开展电动三轮车备案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备案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再进行备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备案对象

2023年6月10日前购买的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轮车辆。

备案方式及流程

备案依托互联网技术,搭建阜阳市电动三轮车备案系统。具体路径为:
  • 关注微信公众号“阜阳公安交警在线”,点击“电动三轮车备案”-“业务办理”-“动三轮车辆备案”;
    • 录入车辆所有人信息及车辆信息
      • 预约备案网点,经备案网点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车辆、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阜阳市三轮电动车备案证,发放备案标志并在车辆左侧指定位置喷涂“YBA”(已备案)标记,属于载货类型的三轮电动车还应喷涂“禁止载人”标识。三轮电动车所有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阜阳公安交警在线”—“ 电动三轮车备案”—“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所属车辆是否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可直接进入

        机动车辆产品信息查询系统

        备案网点

        阜城范围内先行设置16处备案网点,后续根据备案需要进行优化调整。

        延伸阅读

        目前在用的电动三轮车分为合规电动三轮车和不合规电动三轮车。
        • 合规电动三轮车是指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已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合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需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不在此次备案范围
          • 不合规的电动三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该类型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属于机动车。按照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实施三年过渡期管理核发临时通行号牌,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结束后禁止上路行驶。
          • 电动四轮车不在此次备案范围,请广大市民购买使用正规的小微型新能源车,依法登记上牌。温馨提示备案工作6月20日开始请有需要的市民收藏本文届时即可及时完成备案重要信息

            快转告更多人!

            来源| 阜阳公安交警在线

            编辑| 张雅娴 责编| 梁范然 审核| 刘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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