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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构建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在产品质量方面,以化妆品专卖店、大型商超、品牌代理商为重点,结合化妆品消费热点,以夏日销量激增的面膜、祛斑美白、防晒等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对象,查看经营者的证照信息、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注册备案情况、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签标识等信息。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必须全部标注“小金盾”, 执法人员以此对沐浴露、润肤乳等儿童化妆品进行了重点查看,切实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
在广告标语方面,检查化妆品经营场所是否违法使用易使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化妆品功效的用语。同时,告诫经营者应自觉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在宣传普及方面,执法人员向化妆品经营户宣传和发放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强调化妆品经营注意事项,督促经营者自觉加强化妆品进货查验和日常管理,推动守法诚信经营。
下一步,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化妆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守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孙静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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